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彼尔人缘很好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作为奖励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被拒绝 。学习好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德国有很多荒唐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并且不设上限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当然,因为他知道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理由是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对他说 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因为银根紧缩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
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
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
